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微资讯

2023-05-07 18:50:51 来源:中财网

【16:23 天津普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津普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01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4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3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月 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03)。


(资料图)

一、回购股份进展

截至 2023年 4月 30日,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3 翱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翱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 截至 2023年 4月 30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5,661股,占公司总股本 418,300,889股的比例为 0.3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2.00元/股,最低价为 64.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573,56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2月 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2月 15日、2023年 2月 25日、2023年 3月 4日、2023年 4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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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75,661股,占公司总股本 418,300,889股的比例为0.3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2.00元/股,最低价为 64.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573,56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3 经纬恒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经纬恒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4月30日,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 2023年5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0.50元/股,最低价为129.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94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2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的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三、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0.50元/股,最低价为129.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94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43 露笑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露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3 年 4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635,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最高成交价为 8.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81元/股,成交金额 49,999,227.86元。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 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 4月 1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 年 4月 7日至 2023年 4月 1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0,910.64万股。公司2023年 4 月 14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63.55万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7,727.66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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